醫療保險藥品要下好“節用”“便民”雙手棋
國家醫保局日前正式公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保健藥品、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等藥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不得納入《藥品目錄》。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由于涉及患者的切身利益
國家醫保局日前正式公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保健藥品、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等藥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規定的藥品不得納入《藥品目錄》。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由于涉及患者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