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報道,近日,一條關于醫院獎勵醫護人員退紅包的政策,引發了大家的普遍關注:廣東湛江西南醫院自今年4月開始實施,凡收紅包后上繳的,都按每個紅包100元予以獎勵。該獎勵措施以來,至今已獎勵了8名收紅包的醫護人員,共發出獎金2300元。
醫院出臺這樣政策,應該說也有一定的“道理”。因為,患者給醫生送紅包。除了出于尊重或感謝外,在很多時候更是出于無奈,希望通過送紅包獲得醫生的更大關注,進而獲得更可靠的醫療服務和醫療結果。對于這樣的期待,如果醫生只是板著臉孔一拒了之,有時可能會給患者帶來被醫生拒之千里的錯覺,讓患者方面產生更加復雜的聯想,是不是紅包數額不“達標”,或者是送紅包的方式不對,甚至是因為病人的疾病太重,醫生沒有信心了。
面對這樣的情況,如果醫生采取一種相對柔和的辦法,先將紅包保存下來,讓患者方面獲得一個心安,然后將紅包直接存入患者的住院賬戶,或者在一個相對合適的機會——如患者康復了,或者治療進入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將紅包直接退還給患者,或者通過職能部門交還給患者,確實能夠帶來更加不一樣的“感覺”,患者對醫生也會有更高的評價。
按照這樣的思路,對于退紅包的醫生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似乎也合乎情理。可是,為什么醫院真的發布這樣的政策,會讓人感覺很不對味呢?
首先,對于一些更人性化的退紅包方式,予以表揚本身針對的不是退紅包,而是針對退紅包的背后——醫生對患者方面更加細致的體諒。如果脫離了這樣的前提,一概以物質獎勵待之,就失去了那些柔性退紅包背后的人性光彩,將醫患之間的人文關懷物質化、世俗化,也簡單化了。因為,退紅包的方法有很多,在大多數情況下,面對紅包,醫生方面只要把話說清楚,把日常的工作做到位,絕大多數患者都能理解醫生的心意。現在對退紅包的醫生給予獎勵,還可能帶來后面兩種結果,一是醫生方面,將紅包交給醫院,換取醫院的獎勵;二是患者方面,只要有給醫生送紅包這個動作,醫生就能受到獎勵。這樣發展下去,豈不是助長了另一種的“紅包”文化?
其次,拒收紅包是醫生從業的基本原則。2021年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共同制定了《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按照要求,醫生如果收了紅包,一經查實,是要進行嚴肅處理的,這也就是說,醫生退紅包是職業底線要求,而非什么值得鼓勵的事。
和諧的醫患關系是現代醫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對尊重患者,獲得患者認可的醫療行為進行表揚或者獎勵,是應該的,但這不能“劍走偏鋒”,混淆基本的是非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