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申鵬南都近日連續報道了“神醫劉洪斌”曾以多個假身份在各個電視臺以專家身份向觀眾推銷各種神藥,被網友稱為“中國最忙碌的虛假廣告表演藝術家”。6月
南都訊記者申鵬南都近日連續報道了“神醫劉洪斌”曾以多個假身份在各個電視臺以專家身份向觀眾推銷各種神藥,被網友稱為“中國最忙碌的虛假廣告表演藝術家”。
6月27日上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向本報發來回應稱,“專家劉洪斌”沒有中醫醫師資格,也沒有在中醫醫療機構任職,對中醫藥的聲譽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視頻截圖
廣告“神醫”損害中醫藥聲譽
近3年來,“神醫劉洪斌”現身多家電視臺的醫藥、養生節目,身兼9個“專家”身份,熒屏上的她頭發花白,佩戴老花鏡,表情淡然,與主持人侃侃而談。
在苗醫解藥中,她是苗醫傳承人;在名醫養生中,她是中醫養生專家;在蒙藥心腦方中,她為蒙醫傳人……南都記者梳理發現,“專家”劉洪濱在各類養生節目中,曾為藥品、保健品、食品背書“代言”,而身份也隨之變換。
6月27日上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回應南都此前關于“神醫劉洪濱”的報道稱,該局高度關注“專家劉洪斌”事件,該事件中的“劉洪斌”不具有中醫醫師資格,也未在中醫醫療機構任職,不是所宣稱的“苗醫傳人”,相關中醫藥社會團體中也不存在廣告中提到的“中華中醫協會”。
“劉洪斌”冒用“中醫藥(民族醫藥)專家”等名義,對中醫藥聲譽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主管部門已經采取了相關措施,我局將按照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有關分工和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南都記者了解到,國家工商總局也高度重視“醫藥廣告表演專家”事件,將部署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已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食藥監總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員單位專題研究,各部門將依據各自職能依法調查處理。
目前,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處理,工商總局表示將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回應社會關切。
醫療廣告管控趨嚴
南都記者走訪了多位醫療視頻廣告制作人員,后者普遍反映目前藥品廣告制作及播放管控越來越嚴。
“以前拍攝藥品廣告,只要客戶通過,我們就執行,但現在需要先送審,播出機構審了才進行制作,否則拍出來也播不了,現在甚至不允許代言,具體的人拿著藥品拍都不行,連卡通人物拿著藥品都不可以。”曾拍攝過多支醫療藥品廣告的東方船影視傳播機構創意總監李超告訴南都記者。
“神醫劉洪斌”系列廣告主要以“專題”的形式在電視臺播放,南都記者了解到,此類型的廣告視頻仍然可以制作,但多家制作公司表示目前可以拍攝,但播出平臺(電視臺)需要客戶自己負責,制作方表示目前渠道審查趨嚴,不符合要求的視頻廣告很難播出。
在鄭州一家影視制作公司的網站上,以“藏醫”為主題的“神醫狂人”系列專題片仍在線上,該片中字幕顯示這名藏醫“別人治不好的,我都能治”,已經違反《廣告法》中不得承諾療效的規定,目前可以點擊觀看。
但該公司一名客戶經理明確對南都記者表示,此類廣告可以拍,但公司不負責播放,分發渠道需要客戶自己搞定。
《中醫藥法》下月起實施
打擊“假專家”有法可依
據南都記者觀察,“神醫劉洪斌”在節目中推銷的藥品大都是以中醫、苗醫、藏醫、蒙醫等“中醫藥”形態出現。
而從今年7月1日起,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將正式實施。
根據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內容與經審查批準的內容不相符的,由原審查部門撤銷該廣告的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該醫療機構的廣告審查申請。而發布中醫醫療廣告有前款規定以外違法行為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根據《廣告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同時還明確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劉洪斌”們的廣告大都以“養生專題”節目形式播出,已明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