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健康大講堂》欄目,不僅會為大家請來專家醫生分享健康知識,為您身體健康保駕護航,也會請來我們執法者們,為大家的“健康消費環境”保駕護航!本期為大家請來了一位老朋友,傳說中的朝陽群眾、北京工商局朝陽分局廣告科科長——陳曉哲。
圖為主持人莎莎和陳曉哲科長
在節目開始,莎莎跟大家鄭重宣布,目前欄目組已經打造了全新的子欄目《北京朝陽工商在線》,內容會有曝光臺、法規科普、政務公開。
法規科普:用輕松的語言普及法律知識,讓老百姓懂法、知法,提高居民對虛假廣告的辨別意識,提高居民的自我保護意識。
政務公開:圍繞介紹工商新政策、新的便民服務、各科室相關職能、老百姓辦理業務流程詳情等主題展開,以深化政務公開和加強政務服務為目的。
案件通報(曝光臺):圍繞近期已查處的案件,進行案情回顧、案件點評。一則起警示震懾作用;二則形成一定引導輿論作用;三則展示工商部門近期階段性工作積極有效開展的進程。
圖為主持人莎莎和陳曉哲科長
曝光臺
本期首先來看陳曉哲科長給大家精心準備的幾個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當事人:北京某生物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
當事人以某網址銷售胡蘿卜素軟膠囊,自2017年4月6日以來,在該網上發布包含如下文字的廣告:“產品優點......2、富含天然B-胡蘿卜素,有緩解皮膚干燥,緩解眼疲勞的保健功能”,經舉報,于2017年5月9日被查獲。
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承認:
上述廣告語未經權威部門認證,與實際情況不符。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筆錄、詢問(調查)筆錄、從當事人的經營現場的電腦上截屏、下載、打印的網站主頁宣傳內容,當事人提供的廣告制作費收據和相關書面材料等證據材料佐證。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屬于發布違法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責令當事人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決定對當事人實施如下行政處罰:罰款1萬元。
案例二:
當事人:北京某體檢門診部有限責任公司
經查:
2016年5月23日對當事人自有網站進行檢查,發現其對體檢服務的宣傳中,使用了“衛生局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最佳單位”、“帶著父親體檢,民眾體檢是最佳之選”、“中國體檢行業最佳典范品牌”、“作為本屆論壇行業創新領袖最佳得主”等廣告用語,共計四條次。另查:“質量過硬,衛生局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最佳單位”、““行業創新領袖”最佳得主”兩項榮譽與實際不符且無獲得時間、授予單位及獲得該榮譽的背景等信息;“中國體檢行業最佳典范品牌”無獲得時間、授予單位及獲得該榮譽的背景等信息。上述事實有現場筆錄、當事人網頁、當事人取得榮譽的牌匾、詢問筆錄等證據為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構成了在廣告中使用“最佳”用語的違法行為。同時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所述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廣告中使用“最佳”用語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決定處罰如下:罰款二十萬元。
案例三:
當事人:北京某民營醫院有限公司
經查:
2016年11月16日,當事人在自設網站中,使用了“告訴您為什么選擇xx醫院?”、“頂級知名專家特需手術”、“xxx優勢之——全球頂級醫療設備”、“xxx只選擇頂級肛腸專家做手術”等廣告用語進行宣傳。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的規定,構成了發布廣告使用絕對化用語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二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吊銷營業執照,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對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處二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罰款20萬元。
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
針對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這一定性,陳曉哲科長為大家列舉了幾個比較典型的而且容易有誤區的幾種違法廣告行為
淫穢信息廣告
在《廣告法》中,第九條第一款第八項“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屬違法廣告行為。
“淫穢”在《廣告法》釋義中定義是:以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來達到宣傳目的。“色情”在釋義中定義是:以撩撥起性興奮為目的,而展示或描述人類身體或人類性行為的一種表現方式達到宣傳目的。
使用國家機關、領導人名字
禁止企業利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義和形象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宣傳促銷活動,不得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包括已離職或已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形象、題詞,或利用特型演員以國家領導人形象推銷產品或者服務。
國旗及圖案的商用和私用
國旗是國家象征和標志,承載著國家尊嚴與國格,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于私人喪事活動”
小貼士
陳曉哲科長給大家特別分享商品商品廣告發布的法規,同時也提醒各位網友朋友謹記并監督違法行為。
除上述提到的絕對化用語之外,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應告知廣告中的數據出處,并確保其真實性。另外節日促銷在即,陳科長關于嬰幼兒奶粉的廣告規定特別提醒各位商家,廣告中不得以聲稱可全部或部分代替母乳,從而宣傳乳制品或者食品。
另一個關乎商家的好消息,目前關于商標注冊的問題,以后注冊可以到直接朝陽工商局行政服務大廳辦理相關注冊手續,注冊服務范圍為全國;目前北京僅朝陽工商局一家可進行此服務,全國也只有兩家。
如果想了解更詳細的廣告法律知識,可以在鳳凰新聞客戶端搜索“法制晚報健康大講堂”觀看節目回放查看相關資訊?!督】荡笾v堂》定于每周三、五下午14:30-16:00進行直播,網友們可以通過直播平臺進行互動。
嘉賓介紹:
陳曉哲,自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7月調入北京市朝陽區工商局工作,歷任辦事員、科員、副所長、所長及科長,199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年獲得的獎勵有:北京市級先進個人、北京市工商局系統先進個人、朝陽區優秀共產黨員等。
2008年奧運會期間,他所在工商所監管的秀水街市場,成為接待各國元首、奧運官員和運動員最為密集的商業場所,期間未發生一起消費糾紛和假冒商品售賣行為,并且市場的規范管理得到了境內外多家主流媒體的認可性報道。
2013年調入廣告科工作后,以最快的速度進入了角色。積極參與北京國家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向區政府提出促進轄區廣告產業發展指導意見及扶持政策建議。
2013年參加國家工商總局、北京市政府、中廣協組織的“世界廣告大會”、“京交會”的籌備,大會的順利召開得到各級領導的高度認可。
2014年5月份,朝陽工商分局承擔了“北京國際廣告周——北京日”活動的籌辦工作,廣告科縝密安排人員,高標準完成了各項工作,得到各級領導表揚。
2015年新《廣告法》修訂實施,組織了各種宣傳活動,依托區內的廣播、電視、戶外電子顯示屏優勢,制作和刊播廣告法宣傳文案120條,在市級媒體宣傳新《廣告法》1200余條次。
2016年,根據轄區廣告監管需要,主持編撰了《廣告典型案例與法理原則解析》一書,對分局廣告案件辦理起到了很好的指導和規范作用。
2017年協調促成了北京市朝陽區廣告商會的成立、制定了支持北京副中心建設廣告工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