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科技部通報“107篇中國作者論文被撤稿”事件調查進展啟動清理參與論文造假中介機構今年4月,德國學術出版商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集團宣布撤回旗下醫療期刊《腫瘤生
原標題:科技部通報“107篇中國作者論文被撤稿”事件調查進展啟動清理參與論文造假中介機構
今年4月,德國學術出版商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集團宣布撤回旗下醫療期刊《腫瘤生物學》(Tumor Biology)收錄中國學者的107篇學術論文,原因是涉嫌偽造同行評議。由于論文作者基本來自中國,此事引發國內外廣泛關注。
6月14日下午,科技部通報了撤稿事件的調查工作進展。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賀德方表示,一方面,對查實存在問題的論文作者,將按照統一尺度、甄別責任、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開,形成“零容忍態勢”。另一方面,對參與造假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科技部等部門會同中央網信辦、工商部門,啟動網上網下清理工作,打擊論文造假的“灰色產業鏈”。
調查進展
已暫停部分作者承擔或申請的科研項目
“積極穩妥處理好此次撤稿事件,必須發揮好各部門和地方的作用,形成合力。”賀德方介紹,撤稿事件發生后,科技部、中國科協牽頭,與教育部、衛生計生委、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部門共同成立了聯合工作組,統一組織開展徹查處理。根據工作方案,撤稿論文作者所在單位是徹查處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據悉,此次撤稿的107篇論文,涉及115家國內高校、醫院等機構。各相關部門目前已經查實,部分論文作者確實存在由第三方中介機構代寫、代投論文等違規現象。從調查情況看,撤稿論文的虛假同行評議專家和同行評議意見大部分是作者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提供的,而《腫瘤生物學》對此未進行嚴格審核,導致這些撤稿論文得以發表。
賀德方說,相關部門正在對撤稿論文逐一徹查。徹查采取行政調查和學術評議兩條線同步進行。行政調查,重點要查清論文署名是否真實,論文是否存在代寫、代投情況,是否利用撤稿論文獲得職稱職務晉升等事實情況。學術評議就是要發揮學術共同體的作用,發揮作者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的作用,重點對論文的質量和學術水平開展評議。
據悉,相關部門對涉事論文作者承擔或正在申請的科研項目、基金、人才計劃和科技獎勵等也進行全面排查,已經暫停了部分涉事作者承擔或申請的科研項目。
賀德方對“徹查”作出多次強調。他說,在徹查處理工作的基礎上,也鼓勵各單位對本單位職工發表在其他學術期刊上的論文進行自查。
分四種情況分別處理:沒過錯作者予以澄清
據了解,此次涉事作者中,并非全部蓄意造假。教育部、衛計委等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調查發現,主要存在幾種情況:一是作者自己完成論文,實驗數據真實,但作者委托中介代投,同行專家郵箱及評議意見的造假行為由中介完成。二是作者委托中介代投,中介造假,而作者也無法提供論文的原始數據,涉嫌論文造假。三是作者涉嫌故意或者過失提供了錯誤的專家郵箱,沒有中介參與。四是事實有誤,作者本人并不存在學術不端行為。
賀德方說,對沒有直接參與論文造假的作者,要根據情況,分別處理。首先,對于經過查實沒有過錯的作者,負責調查處理的單位應及時通知該作者及其所在單位,予以澄清。特別是對因為《腫瘤生物學》單方面過錯導致的撤稿,論文作者所在單位應當支持作者要求期刊公開致歉并以其他方式予以澄清。
沒有直接參與論文造假,但存在相關過失的作者,也將受到不同處理。比如,撤稿論文發表前已經知悉被署名,但未予以反對的作者,將被通報批評。撤稿論文發表前不知情,事后知悉被署名但未主動要求撤回的,將面臨批評教育。
情節嚴重者將被永久取消承擔科技項目資格
賀德方強調,為了保證對此次集中撤稿各責任方的處理“實事求是、標準一致”,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在現行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框架內,共同研究提出了處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針對本次撤稿論文撰寫、發表、使用等環節的學術不端行為,區分情況,各單位“將按照統一尺度、分級處理、有序公布”。
他說,對查實存在問題的論文作者,將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開,以形成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的態勢。
那么,涉事論文作者將面臨哪些懲戒?據了解,相關措施包括取消一定期限內晉升職務職稱、申報科技計劃或項目的資格,取消正在承擔的科技計劃項目,追回承擔任務所使用的項目經費。涉事作者獲得的科技獎勵、學術獎勵、榮譽稱號等榮譽,職務、職稱等都可能被撤銷,獎金將被追回。
此外,措施中還包括暫緩授予學位、不授予學位或者依法撤銷學位。衛計委相關負責人透露,除了費用、獎勵、評先資格被收回,課題申報和職務晉升資格被取消,部分涉事作者還將受到行政處分。
賀德方表示,情節嚴重的涉事作者,將永久取消其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同時要進入科研誠信和其他領域信用信息系統,“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工作部署
各方聯合打擊灰色產業鏈第三方中介被封停、禁搜
近年來,一些第三方中介機構以科技服務為名、行代寫代投之實。南都記者此前調查發現,一些機構在網上明碼標價,聲稱可以保證將論文發表在國內核心期刊上甚至是國外的SCI(科學引文索引)上。國內收費價格較低,國外期刊收費在2萬到5萬元不等,周期相對較長,大多數在一年左右。這些機構不僅可以提供代投服務,甚至可以直接代寫。
撤稿事件后,論文代寫代投的灰色產業鏈進入官方視野。賀德方說,科技部、教育部、衛計委、自然科學基金會、中國科協等部門,會同中央網信辦、工商管理部門開展清網行動,封停、禁搜、屏蔽與代發論文、論文買賣等相關的Q Q群、歷史信息、網絡廣告等,取締第三方中介機構的網站、網店。經查確實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相關經營實體和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
期刊大規模撤稿非正常行為將建立期刊預警制度
賀德方說,正常的撤稿應當是期刊針對已發表的論文,隨時發現有問題的論文,隨時撤稿。對數年來的論文集中、大規模的撤稿則是不正常的,一定程度上也是不負責任的。
他介紹,相關部門在調查中發現,有一篇論文的虛假評議專家是由《腫瘤生物學》編輯部提供的,作者并未偽造。有兩篇論文的作者,標題完全相同,系《腫瘤生物學》在同一期發表了兩次。
事實上,撤稿事件發生后,有專家在媒體上表示,《腫瘤生物學》審稿不認真,對文章數量、質量缺乏約束,且收取高額版面費。科研人員應該警惕類似以經濟利益為目的“掠奪性期刊”。
官方也在采取行動。據了解,對于那些單期發表論文數量多、審稿通過率高、收費高、審核把關不嚴格的學術期刊,相關部門正研究建立期刊預警制度,提出預警監測名單,對中國科研人員在列入預警監測名單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及時提醒和警示。
深化科研評價制度改革開展臨床醫生職稱改革試點工作
撤稿事件中,一個飽受各方討論的焦點是,為何近年來發生的大規模學術造假和撤稿事件多集中在醫學領域?有學者認為,學術不端行為與現行的職稱評審制度和“唯SCI論”有密切關系。醫生要在臨床工作和科研上都取得成績并不容易,但現實是,一些臨床能力強的醫生因為沒有論文,無法獲得晉升機會。
賀德方表示,個別科技工作者底線意識不強,在名利誘惑面前心態失衡,從事了造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要負首要責任。他同時強調,絕不能因為個別科研人員違反科研誠信要求,違背科研精神就否定整個科研人員隊伍,否定廣大科研人員做出的杰出貢獻。
賀德方也坦言,此次集中撤稿事件的成因復雜,原因之一是,我國科研評價制度還不夠完善,分類評價改革措施落實不到位,一些單位存在簡單化、一刀切的做法。另外,我國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成熟多停留在學術道德與內部處理層面,導致學術造假成本過低,零容忍沒有真正落實,對學術不端行為沒有形成有效震懾。
他說,要以此次撤稿事件為契機,深化科研評價制度改革,強化以品德、能力、貢獻為核心的人才評價導向,更好發揮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科技部牽頭的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將加強科研學術領域誠信建設與聯合懲戒工作,協調各部門力量,共同推進科研誠信建設,維護求真務實的科研環境和良好的學術生態。
與此同時,醫護工作人員面臨的壓力境況或將得到改善。據悉,為了更全面地了解當前臨床醫生評價中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的改革重點,相關部門邀請了國家神經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婦產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心血管疾病臨床研究中心等單位的專家參加工作會議,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衛計委、科技部將在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開展臨床醫生職稱改革試點工作。
衛計委相關負責人則透露,下一步衛將深入貫徹落實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臨床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開展專項的督導檢查。
采寫:南都記者馮群星吳斌實習生孫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