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中院對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待產母嬰雙亡案,依法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偽造病歷,依法推定有過錯,賠償產婦家屬各項損失共計1430686.43元。
我們先來看法院判決
劃重點:
醫院偽造病歷是事實
家屬質疑醫院違規引產則證據不足
2016年9月,39歲的高齡產婦姜女士到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待產,最終發生不幸,產婦和嬰兒均去世。
貝貝仁和婦產醫院因偽造病歷,被青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綜合監督執法局處罰,后至法院起訴被駁回。
產婦家屬因賠償等問題,將貝貝仁和婦產醫院起訴至法院。
李滄法院經審理認為,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偽造部分病歷資料的事實,系已被生效判決所確認的客觀事實,故對此予以認定。
并且,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在此次事故中填寫的《一般患者護理記錄單》屬于護理記錄內容,《危重孕產婦轉診情況表》屬于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因此,法院認為被告所偽造的兩種病歷資料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對于產婦家屬主張的存在違規引產的醫療過錯問題,則因證據不足,未被認定。
法院認為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法律保護,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而偽造病歷資料,推定為醫療機構有過錯。
2018年6月4日,李滄法院依法判決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賠償產婦家屬各項經濟損失1330686.43元,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駁回了產婦家屬的其他訴訟請求。
之后,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提起上訴。近日,青島中院對該案件進行了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以維持,最終駁回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的上訴,維持原判。
再來看整個事件經過:
2016年9月28日,懷孕39周的姜女士到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住院待產。
第二天凌晨,姜女士出現昏迷、呼吸心跳驟停,青島貝貝仁和婦產醫院持續心肺復蘇,于3點45分轉診至青島市第八人民醫院。
經搶救無效,于2016年9月29日5點05分臨床宣布產婦及胎兒死亡。
產婦家屬曾向
記者爆料事件細節
2016年10月11日,姜女士的丈夫白先生曾到半島讀者接待室反映情況。他發誓要給妻子和兒子討一個公道。
“他們提出賠償我3萬元,我不同意。”悲劇發生后,白先生質疑:貝貝仁和婦產醫院在妻子生產和搶救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當之處。
對于貝貝仁和婦產醫院,白先生當年提出3點質疑:
產婦已經39歲
為什么不同意剖宮產
姜女士當時已經39歲,屬于高齡產婦,為了安全起見,他們一再向院方強調要“剖宮產”,可是對方置若罔聞,非要自然順產,這到底是為什么?
院長出事了才來醫院
醫護人員亂做一團
身著便裝的也沖了進來
“欒院長之前就答應我們全程跟上。”白先生說,2016年9月28日晚,妻子已經有了反應,肚子很痛,他們打了三次電話叫欒院長,可是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脫,直到出了事才到醫院。
第二天凌晨三點多,護士告訴白先生,他的妻子休克了!
白先生到房間一看,妻子臉色發青,舌頭已經伸出來了,下身全是血,手腳冰涼。
醫護人員亂作一團,一些身著便裝的醫護人員也沖進來,明顯就是準備不足。
醫院涉嫌篡改
轉診情況表和病歷
2016年9月29日,醫院宣告姜女士已經去世后,白先生立即趕回貝貝仁和醫院保存證據,欒院長見他過來,匆忙往口袋里裝了兩張紙。
“原來是醫院的轉診情況表!”白先生說,這個表是一式三份的,“她篡改的那張沒有八醫醫護人員簽字。”
而且在八醫醫生簽字的轉診情況表中,病情簡介一欄填寫為“孕婦現無生命體征”,而欒院長手頭上的那張寫著“心跳微弱…”
除了這些,上面還有好幾處不一的內容,像病史、搶救經過…
后來,白先生再去醫院處理此事時,還發現護士在偽造病歷。“我們(2016年)7月28日根本就沒有住院,他們竟然在寫住院情況。”
請看下面這張照片,左邊是家屬提供的轉診表,右邊是八醫醫生簽字的
內容多處不一致
半島記者曾聯系院長
對于三點質疑,她是這么解釋的:
產婦沒有剖宮產指征
后出現羊水栓塞
2016年10月11日,半島記者曾聯系欒院長了解情況。
對于為何沒對姜女士進行剖宮產,欒院長解釋稱,當天院方并不想讓姜女士住院,經過檢查發現,姜女士沒有剖宮產的指征。
當天晚上,姜女士出現宮縮,一破膜后出現了急性羊水栓塞。情況非常兇險,意外發生后,醫院按照相關規范進行了搶救。
“我們產房、產室、辦公室都有一份急性羊水栓塞搶救的療程,這是國家制定的。治療是沒有問題的,器械也是沒有問題的。”
沒有偽造轉診記錄
別人替我寫了一份
不符合我的要求
對于轉診記錄偽造的問題,欒院長當時表示:轉診記錄沒有偽造,“別人替我寫了一份,簽了我的名字,不符合我的要求,我重新寫了一份,八醫留的那一份是我寫的。”
沒有心跳不可能轉診
產婦送八醫時還活著
對護士偽造病歷一事,欒院長稱:此事還需要到醫院查一下,“她不住院的話卡怎么放著呢,很可能白天打完針,晚上走了,藥是從醫院拿的,那也是住院。”
“沒有心跳的話120是不能轉診的。”欒院長表示,姜女士被送到八醫的時候還有心跳,大約搶救了一個小時。她與姜女士相識多年,意外發生后她一度非常悲痛。由于當時雙方未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院方希望家屬冷靜下來走司法程序……
原本以為會兒女雙全,即使賠償下來了一家人也已陰陽相隔。這起慘劇足以給高齡產婦一個教訓:懷孕后盡量選擇助產資質好、綜合能力強的醫院,別讓悲劇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