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玩雪圈致他人骨折誰擔責?
正值冬季,很多滑雪愛好者們都迫不及待享受“開板”的快樂,然而滑雪運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如果在滑雪場造成他人損傷,責任應由誰承擔?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一起兒童在滑雪時撞倒游客引發的侵權案件。兩名孩子在滑雪場滑雪圈時撞倒其他人,致其手腕骨折、損失22萬余元。經法院
正值冬季,很多滑雪愛好者們都迫不及待享受“開板”的快樂,然而滑雪運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如果在滑雪場造成他人損傷,責任應由誰承擔?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一起兒童在滑雪時撞倒游客引發的侵權案件。兩名孩子在滑雪場滑雪圈時撞倒其他人,致其手腕骨折、損失22萬余元。經法院
春節期間,除了與家人團聚,不少人選擇“見縫插針”來一場短途游。如果在出游時發生人身損害,誰應當承擔責任? 案例一: 游客坐“雪車”受傷 經營者未安全警示需賠償 吳女士購買了某場地冰雪嘉年華的門票,并參加滑雪游玩項目“雪車”(乘坐輪胎自雪道頂端向下滑落的游樂項目)。不料,滑到中途因雪道過窄導
本報北京2月20日電(記者靳昊)最高人民法院20日發布涉養老服務民事糾紛典型案例,旨在通過司法裁判規范養老服務內容,引導養老機構健康運營,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助力老年人放心養老、安心養老。 養老機構作為經營場所,對入住的老年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未盡到該義務使老年人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醉酒駕駛身亡案作出一審判決:同桌喝酒者無勸酒行為,對馬某銀的死亡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1月11日《法治日報》)這起訴訟案件的宣判,讓死者生前的同桌共飲者松了一口氣,對公眾也是一個提醒。在參加聚會、宴請的時候,最好不要勸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