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臺上要求患者增加項目,且必須先付費才手術;項目費用說漲就漲,患者只能被迫同意。《天天315》本期聚焦:部分醫院術中加價,如此“任性”怎么監管?
央廣網北京12月26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患者小雨不久前在吉林省長春和美婦科醫院做檢查,醫生說需要手術治療。醫院滾動的大屏幕上顯示,這個手術的價格是2680元,可是等到小雨在手術臺上時,醫生卻告訴她只能做4800元的,別的都不能選,而此時她已經無力抗拒了。
“到那個手術臺就給你綁住了,那個時候特別疼。(醫生)就告訴我那個是4800元的,必須得做了。”小雨說。
剛剛做完手術的小雨,在手術臺上又被迫花1000多元錢接受了一項不知道名字的照射治療。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這些費用,長春和美婦科醫院都要求患者小雨必須在手術過程中完成付費。
無獨有偶,近幾年,一些醫院在術中加項、術中加價的現象也多次被媒體曝光。梳理來看,早在201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都市麗人醫院、平安醫院等數家醫院就被曝光手術中給患者加項目的情況;今年,湖北黃岡名仕醫院、甘肅蘭州現代男科醫院、廣西桂北婦科醫院等也出現了這種問題。
患者索先生說:“就是催你快點,‘這個東西你做不做,不做我們就給你縫’。所有的醫院先交錢再給做手術。為什么我躺著以后,你給我打上麻藥了,拿刀子逼我,‘你做不做’?”
中國心理學會法律心理學專家委員會委員劉遠認為,這家醫院的醫生利用了患者求醫時的特殊狀況:“除了心理的以外,物理的控制是非常現實的。別說是這些患者,就是換了我在那個位置上,恐怕也要聽之任之了。”
做完手術后,部分患者去公立醫院復查發現,一些手術沒必要做,一些手術收了錢卻根本沒做。這些醫院多是男科、婦科醫院,許多患者擔心隱私問題,也沒有向監管部門投訴。
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認為,給患者“術中加項、術中漲價”,一旦因為患者不同意而出現醫療糾紛,甚至危及患者生命,相關醫院和醫生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他介紹說,出現這種情況,一旦被查實,將由相關醫療主管機關進行行政調查;如果構成違規,要進行行政處罰,比如責令其停業整頓、甚至吊銷行政許可;如果涉嫌構成犯罪,會由相關司法機關追究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的刑事責任。
今年10月,新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開始施行,加強了預防手段,也意味著行政執法已經有了明確的依據和辦法。
出現“術中加價”等問題之后,相關地方和部門處理速度較快,一些案例由監管部門主動曝光、揭短,這種態度和速度值得點贊,但相關問題不止一次出現,是否可以讓監管“走在前面”?有建議提出,有必要建立起全國聯網的醫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并嚴格實行“黑名單制”,使醫生在一個地方因“術中加價”被查后,走到哪里都會帶著這個污點,“術中加價”等頑疾才有望得到根治。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也建議患者,在選擇醫院就醫前,要盡可能充分了解醫院情況,包括醫院的性質、醫療水平、口碑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