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陽市政府7日公布通告:漢江襄陽段等關鍵水域執行全方位禁漁,嚴厲查處各種各樣違反規定捕撈個人行為。激勵眾多人民大眾勸說、勸阻和檢舉,一經查證,最大獎賞一萬元RMB。
通告要求,流過該地的漢江襄陽段及南河、北河、小清河、唐河、白河、唐白河、蠻河等關鍵通江水域為禁漁水域。禁漁水域范疇內推行歷時十年的禁漁,襄陽地區水產品種質資源自然保護區永久性禁捕。
禁漁期內,禁止漢江天然的淡水魚的捕撈、運送、市場銷售、生產加工、服用。禁止售賣橡皮艇、挑船等海上代步工具用以不法捕撈;禁漁水域范疇內,除經有關部門審核的用以生產制造、日常生活、交通出行的船只外,“三無”船只一律上岸、一律消毀;禁止生產制造、市場銷售、應用禁止使用的漁具和毒魚藥物;禁止制售電打魚機器設備;禁止借游水等為名下網打魚。
禁止市場主體以“漢江野生魚”“江鮮”等為營銷手段拉攏消費者、高價位出售,各種餐館場地內外廣告招牌和萊單等均不可出現“漢江野生魚”“江鮮”等字眼。
通告還要求,在禁漁區范疇內執行釣魚的,只限一人一桿。禁止應用多線多鉤、中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發生爆炸多鉤、滾鉤;禁止應用視頻設備等各種探魚機器設備;禁止應用船艇、排筏等海上懸浮物;禁止應用帶有毒有害物的釣餌、窩料和防腐劑。禁止將釣獲的漢江魚開展買賣。
針對違背本通告要求的,依規嚴厲查處。對不法捕撈遭受行政部門、刑事處罰的,將違反規定信息內容消息推送至襄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相關要求執行聯合懲戒。(胡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