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部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公安部將推出“我為群眾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其中包括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長劉宇鵬介紹說,公安部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為駕駛人提供在線“亮證”“亮碼”服務,更便利群眾辦事出行。
電子駕駛證具有統(tǒng)一性、實時性、安全性3個特點:一是統(tǒng)一性。通過“交管12123”APP發(fā)放,電子駕駛證式樣全國統(tǒng)一。電子駕駛證與紙質駕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實時性。電子駕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tǒng)生成,動態(tài)顯示駕駛證狀態(tài),方便實時查詢、實時出示、實時核驗。三是安全性。采用數(shù)字簽名防偽技術,有效防止篡改、偽造,保證電子駕駛證真實唯一、安全可靠。
電子駕駛證的應用將實現(xiàn)“三個便利”:一是便利申領。3個試點城市的駕駛人可登錄“交管12123”APP個人賬號領取電子駕駛證,申請時駕駛證應在有效期內,提交本人6個月內電子版證件照。二是便利出示。電子駕駛證可適用于執(zhí)法管理、公共服務等多個場景。駕駛人可登錄“交管12123”APP,實時查詢、出示本人電子駕駛證,離線時也可使用APP上已生成的電子駕駛證。三是便利使用。在辦理交管業(yè)務、駕車出行、租賃車輛等活動中,公安交管部門、相關行業(yè)可在線核驗電子駕駛證。執(zhí)法查驗時,對駕駛人出示電子駕駛證的,公安交管部門不再查驗紙質駕駛證,通過執(zhí)法終端在線核查駕駛證信息。辦理交管業(yè)務時,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辦理車駕管、處理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等業(yè)務,無需再提交紙質駕駛證,但有需要扣留駕駛證情形的,仍需出示紙質駕駛證。保險理賠、租賃車輛、職業(yè)招聘時,駕駛人可出示電子駕駛證,相關單位在線核驗駕駛資質。
3個試點城市發(fā)放的電子駕駛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下一步,將在試點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信息系統(tǒng),健全配套制度,擴大應用場景,下半年再選擇部分地方擴大試點,2022年全國全面推廣。(記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