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近年來已經成為網絡上的熱詞,那些藏在家庭互動里的教養細節,究竟如何影響了孩子的身心發展和心理健康?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詢委員會副主任、開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院院長俞國良長期關注心理健康教育問題。其團隊最新的研究揭示了父母教養行為的“隱秘力量”——父母對子女的愛與照顧,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幸福感“基石”;令人警醒的是,父母對于子女的忽視與冷漠,甚至比過度控制、體罰辱罵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更具傷害性。
父母教養行為會對孩子心理健康產生重要影響
研究采用了三水平元分析和相對權重分析方法,深入考察了父母教養行為對孩子心理健康的影響以及相對重要性。文獻檢索時間為2010年1月至2023年12月,獲取文獻16,062篇,按標準納入155篇,共123,917名被試。
俞國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教養”不僅是父母對孩子的態度和與之相應的家庭情感氛圍,也指父母在履行其職責過程中所做出的特定的、具體的行為,如關愛、懲罰等,這些教養行為可能是目標導向的語言或行動,也可能是非目標導向的,如手勢、情感的自發性表達等。
研究涉及的父母教養行為主要包括六類,一是溫暖關愛,指父母對子女的照顧、接納、鼓勵和愛意的表達;二是行為監控,指父母對子女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如適當的引導、有效的紀律設置等;三是自主支持,指父母對子女獨立性、自主性的尊重和培養;四是嚴厲懲罰,指父母對子女過度的批評與懲罰,如敵意、辱罵、體罰等;五是拒絕放任,指父母愛意的缺乏以及在子女生活中的缺席,如拒絕、否定、冷漠以及疏于監督等;六是過度控制,指父母對子女生活、情感等方面的過度侵入,如過度干涉、過度保護、心理控制等。前三者為積極教養行為,后三者為消極教養行為。
孩子心理健康選取主觀幸福感作為積極心理健康狀態的指標,選取抑郁、焦慮作為消極心理健康狀態的指標。以此考察上述六類父母教養行為對孩子積極、消極心理健康的影響。
“溫暖關愛”是對孩子心理健康最重要的保護因素
研究發現,三類積極教養行為對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排序為:溫暖關愛、自主支持、行為監控,三類消極教養行為對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排序為:拒絕放任、過度控制、嚴厲懲罰。
“溫暖關愛”對孩子心理健康具有積極影響,其解釋率在三類積極教養行為中最高,為70.05%,俞國良指出,這意味在父母教養行為中,“溫暖關愛”是對孩子心理健康最重要的保護因素。
自主支持能夠促進孩子的積極發展,解釋率為25.00%;“行為監控”對孩子心理健康也具有積極影響,但其解釋率在三類積極教養行為中最小,僅為4.95%。
俞國良認為,可能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在具體的教養實踐中,父母行為監控的水平和質量可能超出了“有效”的范圍,對孩子的心理狀態造成威脅,部分抵消了行為監控對心理健康的積極影響;二是“行為監控”與孩子心理健康的關系受到其他調節因素的影響,這意味著,充分發揮行為監控的積極作用需要其他條件作為支持,例如溫暖關愛。
“拒絕放任”比“嚴厲懲罰”對孩子心理健康危害更大
研究顯示,“拒絕放任”對孩子心理健康具有消極影響,其解釋率在三類消極教養行為中最高,為55.77%,意味著“拒絕放任”是對孩子心理健康最重要的風險因素。
“過度控制”、“嚴厲懲罰”解釋率分別為22.12%、22.11%,對孩子心理健康均具有消極影響。其中,“嚴厲懲罰”解釋率在三類消極教養行為中最小,其對孩子心理健康的消極影響可能是直接或間接的。
一方面,高水平的“嚴厲懲罰”行為將剝奪孩子的安全感,增加其恥辱感體驗,與焦慮、抑郁、人格障礙等精神疾病相關;另一方面,“嚴厲懲罰”可能是其他風險因素作用于孩子心理健康的中介變量。
俞國良指出,以上研究為指導家庭教育和家庭干預方案提供了科學依據,對于父母而言,最好的教養行為不一定是精密設計的固定程序,而應是帶有溫度的條件反射。
“多一次俯身的傾聽,少一次否定的冷漠;多一份放手的勇氣,少一重控制的枷鎖;多一場適當的引導,少一回激烈的懲罰。”俞國良告訴記者。(記者石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