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網在線健康導讀:《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5年7月31日……
《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5年7月31日通過。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法規出臺的宣傳工作和法規實施的相關準備,昨日,省人大常委會特別舉行《條例》宣講電視電話會議。
電視電話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天鴻進行宣講。在東莞分會場上,周天鴻向與會者作《條例》宣講,省政府負責同志進行貫徹部署。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道平,副市長喻麗君,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陳錫江等在東莞分會場參加了會議。
2014年,我省有食品小作坊2萬多家,從業人員20萬人,各類食品攤販近30萬戶,從業人員60多萬人。而食品小作坊和攤販具有規模小、分布散、衛生條件參差不齊、業態復雜的特點,使得監管難度較大。
由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涉及環保、衛生、工商、城管、食品藥品監管等多個部門,各部門之間職責分工不夠明晰,讓小作坊和攤販的食品安全隱患一直以來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條例》自2011年5月啟動至2015年7月31日審議通過,歷時4年,是我省首個開展網絡聽證的地方性法規,填補了我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空白。而《條例》的出臺,也在法律上明確了監管主體,為后續執法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