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全國老齡辦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意見》著眼近年來各方反映較多的一些堵點、難點,提出5個方面15項政策措施。
一是強化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銜接。制定出臺醫養簽約服務規范,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城區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內部建設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設施等。
二是推進“放管服”改革。各地按要求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優化流程和環境,涉及同層級審批登記行政部門的,實行“一個窗口”辦理。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研究制定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和管理指南等。
三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大向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購買基本醫療衛生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的力度,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要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等。
四是優化保障政策。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政策。研究出臺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標準、規范,完善上門醫療服務收費政策。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等。
五是加強隊伍建設。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設立一批醫養結合培訓基地。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明確提出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