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將至,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專訪了廣東省消委會法律顧問、廣州市律師協會立法與行政委主任朱少波,圍繞預付式消費、直播帶貨等投訴熱點為大家支招“避坑”。
支招一
不鼓勵預付式消費
朱少波介紹,2020年廣東省消費爭議中,預付式消費和網購仍然是投訴熱點。“在教育培訓、美容美發、休閑娛樂、健身,甚至食品銷售都存在預付式消費。”朱少波表示,去年的預付式消費還有一個新特點——“預付貸”,商家不僅要求消費者預付款消費,還鼓勵消費者通過貸款來預付款項。一方面消費者的預付款安全性沒有保障,另一方面消費者還承擔貸款負擔。
“我們不太鼓勵預付式消費。”朱少波說,預付式消費具有超前性、群體性、信用性等特點,往往有較龐大的消費群體,如果商家服務不到位或者經營不善甚至惡意攜款潛逃,往往會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
支招二
進行金額較大消費時要做好備份
朱少波指出,消費者在進行預付性消費時,應提高風險和維權意識,在付費前應注意以下幾點:1.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支付;2.盡量選擇規模較大、證照齊全、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3.辦卡時最好簽訂書面合同,仔細閱讀其中有關服務內容、消費期限、會員權利義務,是否可以退款、退款方法等內容的條款,尤其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規定,有疑問的地方要提前約定明確,不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4.不要貪圖小優惠一次性充值過高金額;5.進行金額較大消費時要做好相關憑證備份,每次消費完畢后確認消費金額和賬戶余額,做好記錄,讓商家簽字確認;6.如發現商家存在非法吸儲、攜款潛逃等惡意侵權跡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支招三
參加直播帶貨注意保存宣傳及支付信息等
在去年的消費爭議中,網購是投訴熱點,直播帶貨這種新興網絡消費模式帶來了新問題。“直播帶貨的售后服務很難跟上。”朱少波指出。
“消費者要理性消費,不能僅沉浸于直播的宣傳效果,根據自己的需要,細看產品的價格和質量,切莫沖動消費。”朱少波表示,消費者在直播間購物時,應當注意保留相關購物記錄,比如主播在直播時的質量宣傳信息、購買及支付信息等。一旦發現買到的商品有質量問題,應第一時間收集好上述證據,聯系主播或品牌方進行協商賠付。
“參加直播帶貨最好能夠跟舉辦直播活動的人員建立聯系。”朱少波表示,如果是在平臺上的直播,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消費者可以向平臺投訴,因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交易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和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向平臺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