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廣東成為全國6個“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省市之一。近日,《廣東省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發布。《方案》確定粵港澳大灣區內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惠州、江門和肇慶等9市作為試點地區,確定了第一批43項“互聯網+護理服務”項目,明確規定服務項目中的基本醫療服務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誰來提供服務?
護士需至少具備5年經驗
“互聯網+護理服務”主要是指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派出在本機構注冊(含多機構執業備案)的護士,依托互聯網等信息技術,以“線上申請、線下服務”的模式為主,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的護理服務。
《方案》明確,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東莞、惠州、江門和肇慶9市是試點地區,各試點市應按照屬地原則確定不少于5家醫療機構進行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其他12個地市可結合實際情況選取醫療機構進行試點,有條件的地市可探索以縣(市,區)或醫聯體為單位開展試點。
《方案》要求,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已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或已開展護理巡診服務或護理服務已延伸至社區和家庭(含出院后延續護理服務),具備或已依托可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線上申請、跟蹤、評價等服務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平臺。
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的人員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護士證書》,并能在全國護士電子注冊系統中查詢;至少具備5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具備護師及以上職稱;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記錄及不良執業行為記錄。
哪些項目可“網約”?
廣東確定首批43項服務項目
“互聯網+護理服務”主要服務對象是誰?《方案》明確,服務對象包括:出院后患者,高齡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康復期患者、終末期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等行動不便的人群,母嬰人群,其他有居家護理需求的特殊病患人群。
省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透露,經過組織專家論證,廣東確定了第一批43項“互聯網+護理服務”項目,涵蓋了基礎護理、慢病管理、康復護理、老年護理、中醫護理、母嬰護理、產后訪視、骨科護理、健康教育、安寧療護等服務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確,這些情況不得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服務對象病情疑難復雜或病情不穩定,上門提供護理服務存在醫療安全風險的;涉及含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的;需提供輸液等創傷性且醫療安全風險大或對操作環境有特殊要求的護理項目的;超出常規護理服務項目范疇的其他情況。
怎么收費?
基本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
《方案》明確,對基于互聯網開展的護理項目,屬基本醫療服務的,按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執行,并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對競爭較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
其中,公立試點醫療機構應按照現有的價格政策落實相關工作;非公立非營利性試點醫療機構可按照現有護理服務項目完善服務內涵后自主定價;非公立營利性試點醫療機構可根據供需雙方需求自行設立服務項目(不得提供超出附件的服務項目)、自主定價,試點期間的費用標準可綜合考慮交通成本、時間成本、信息技術成本、護士勞務技術價位等因素。
收費標準、支付方式應在互聯網信息技術平臺通過網絡頁面、價目表等形式予以公示。服務完成后應主動提供醫療機構收費明細清單。
如何防范風險?
護士配置記錄儀全程“留痕”
《方案》規定,“互聯網+護理服務”的提供主體為實體醫療機構,信息平臺必須依托實體醫療機構,不得獨立開展此類服務。試點醫療機構可以自主開發互聯網信息技術平臺,也可與第三方合作。
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前,試點機構要對服務對象實施“雙評估”,組織醫師、護士、藥師、營養師、康復治療師等相關人員,對申請人疾病情況、健康狀況、既往史、心理/家居條件、護理需求等整體情況進行全面的綜合評估。
試點醫療機構要在信息平臺上對從業護士、服務對象及相關照顧人員進行電子實名認證,可以要求服務對象上傳病歷資料、家庭簽約協議等資料進行驗證。有條件的試點醫療機構可對接公安身份證識別系統、通過人臉識別等人體特征識別技術對從業護士和服務對象進行實名認證。
《方案》指出,要為從業護士配置護理工作記錄儀,使服務行為全程留痕可追溯,要提供手機APP定位追蹤系統,配備與試點醫療機構保安室或當地警務室聯動的一鍵報警裝置,并購買責任險、醫療意外險和人身意外險等。(李秀婷 粵衛信)